部門公告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擴大納保對象及新增增給傷害給付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0年4月27日修正發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部分條文辦理擴大納保對象及增給傷害給付定自110年5月1日施行。
- 區域從農納保資格:具農業生產技術能力依從事生產之農作物分布及其戶籍地一定範圍區域性從事農業生產工作,因缺乏自有或承租土地無法參加農保、第三類健保被保險人,為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者提供自我保護的職業災害保險加保管道。
※納保條件:
◎具農業生產技術能力
◎年滿15歲
◎未有農保或健三身份
◎未參加軍、公、勞(含僅參加勞保職災保險)及就業保險。
- 農民職災保險分為「一般傷害給付」及「增給傷害給付」2種。
自110年5月1日起新增「增給傷害給付」供被保險人依自由意願申請調整,每年5月及11月可以申請調整,生效日為次月1日起,每月保費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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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傷害給付 (每月15元) |
增給傷害給付 (每月20元) |
就醫津貼 |
第1年 |
70%(每日238元) |
2倍之70%(每日476元) |
門診:每日50元 住院:每日900元 |
第2年 |
50%(每日170元) |
2倍之50%(每日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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